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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开始实施,这7项新政,财会人必须要知道!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选择在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省(区、市)为单位开展征管职责划转试点,探索完善征缴流程、职责分工等,为全面推开划转工作积累经验。暂未开展征管划转试点地区要积极做好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划转准备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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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2021年7月1日起,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土地闲置费、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征收的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城镇垃圾处理费(以下简称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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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试行,202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机动车发票开具模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正确选择机动车类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销售材料、配件、维修、保养、装饰等非机动车整车销售业务,均不通过该模块开具发票。


第二,增值税专用发票“规格型号”栏应填写机动车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单位”栏应选择“辆”。若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应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开票软件开具《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清单》。


第三,销售机动车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果仅涉及销售折扣、销售折让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中“规格型号”栏不填写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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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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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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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冬奥会退税的申请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发票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予退税,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应自其收到退税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出具不予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一)发票上记载的采购支出项目不属于或不全部属于《指定清单》列明的货物或服务项目范围的;


(二)被定性为虚开发票的;


(三)已用于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差额扣除、申报出口退税、申请留抵退税或其他退税的;


(四)已作废或已相应开具红字发票的;


(五)存在增值税风险疑点且无法排除的;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对上述发票不予退税,不影响对其他符合冬奥会退税条件的发票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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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2021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9:00至7月9日24:00。


(二)补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9:00至8月6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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