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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申报存在减半再减半如何处理?

相信有些小伙伴在财务处理的时候遇到过印花税申报存在减半再减半的情况,那么关于这类情况应当如何处理呢?下面账线联盟带大家一起来学习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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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因此只有小规模纳税人可能存在申报印花税减半再减半的情况。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可以享受减半再减半。

以上是
账线联盟整理的关于印花税申报存在减半再减半处理的相关事宜,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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