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 680 2788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新闻资讯

2020年国庆中秋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进行明确。

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


7049533.png


计算公式

三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双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每小时加班工资=日加班工资÷8

说明

1、21.75天为平均每月计薪天数。

2、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3、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以上是账线联盟整理的关于国庆中秋加班工资的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会计教育加盟,账线联盟微信公众号


账线联盟公众号二维码.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