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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8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发放,请安排人员统一前来办理。根据《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49号)文件规定,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证书,由国家指定的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请有关单位、广大考生相互转告。
一、办理地点
聊城市人事考试中心(东昌路66号人才大厦二楼),咨询电话:0635-2189976。
二、办理时间
2018年10月24日——11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周末除外)
三、所需材料
1.考试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用于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4.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可在附件下载,A4型纸张打印,贴一寸照片)
附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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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10月24日